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》公布,自10月1日起施行

据自然资源部官微消息,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》已经自然资源部2024年12月6日第4次部务会议和农业农村部2025年7月7日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过,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其中提到,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、占用或者改变用途。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、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过程中,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,原则上应当予以保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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